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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注册前对组织形式的确定
发布时间:2021-11-16 | 来源:本站
 选择什么样的经营形式,是每个创业者在公司注册之前首先面临的问题。在实际中,能供中小创业者选择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:个体工商户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。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注册资金至少要达
1000万元,因此不适合中小创业者。到底其他几种公司形式哪种比较好呢?这就有必要了解一下公司形式的基本条件与利弊。
     1.个体工商户
   个体工商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,以劳动者个人的劳动为基础,劳动成果由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市场经营主体。
   (1)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条件
   ①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、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。
   ②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、经营场地、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。
     (2)优势
   ①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,没有低限额基本要求。
   ②注册手续简单,费用低。
   ③税收负担轻。
   (3)劣势
   ①信誉较低,很难获得银行大额贷款。
   ②经营规模小,发展速度慢。
   ③管理不规范,有的个体工商户甚至对经营所得与工资所得都不加以区分。
   2.个人独资企业
   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《个人独资企业法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,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
   (1)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   ①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。
   ②有合适的企业名称。
   ③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。
   ④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   (2)优势
   ①注册手续简单、费用低。
   ②决策自主。企业所有事务由投资人说了算,不用开会研究,也不用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说明,所谓“船小好调头”,创业者可以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经营方向。
   ③税收负担较轻。由于企业为个人所有、企业所得即个人所得,因此只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   ④资产有限、企业的全部家当就是个人资产,很难有大的发展。
   ⑤缺乏规范的企业管理。
   3.合伙企业
   合伙企业是指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、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组织。
   (1)设立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
   ①合伙人应为两个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。
   ②有书面合伙协议。
   ③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。<
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。
   ⑤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。
   (2)优势
   ①注册手续简便,费用低。注册方式与独资企业类似,关键在于合伙人之间的共同协议,合伙企业运行的法律依据就是他们之间的协议。
   ②有限合伙承担有限责任,易吸引资金和人才。合伙企业大的风险就是无限责任。有限责任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。一方面,合伙企业通过普通合伙人经营管理并承担无限责任,保持合伙组织的结构简单、管理费用较低、内部关系紧张及决策效率高等优点;另一方面,可以吸引那些不愿承担无限责任的人向企业投资,也可以吸引企业所需要的人才。
   ③税收较低。和独资企业一样,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,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年营业额3万元以下的,税率18%;年营业额3~10万元,税率27 %;年营业额10万元以上的,税率33% 。
   (3)劣势
   ①无限责任。合伙企业大的风险就是无限责任,同时还有连带责任。一旦合伙人中某一人经营失误,则所有合伙人都被连累。因此合伙人的选择和合伙协议的拟定就相当重要。有人认为连带责任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用相应的条款规定分担比例,减少个人风险,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权益,请求合伙人中的一人或几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。
   ②易内耗。公司是资本说了算,而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平均享有权利,这是它的优点,但也会带来问题。合伙人一旦有隙,企业决策就难达成一致意见,互相推诿,导致业务开展困难。如果合伙人品质有问题,则更是后患无穷。
   ③合伙人财产转让困难。由于合伙人的财产转让影响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切身利益,而不是采取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。退伙也存在这个问题,除非在拟定合伙协议时有明确规定,否则很难抽身而退。
   4.有限责任公司
   有限责任公司是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设立的,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实体。
   (1)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
   ①股东为2个以上(含2个),50个以下(含50个);
   ②股东出资达到以法定资本的低限额。
   注册资本低限额分别为:
   a.科技开发、咨询、服务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;
   b.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;
   c.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。
   特定行业的注册资本低限额高于上述限额的,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。
   公司注册资本超出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低限额部分,可以分期缴付。超出部分一次缴付的,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。超出部分分两期缴付的,一期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未缴部分的50%,二期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3年内全部缴足。
   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。
   ④有公司名称,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。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,名称中标明“有限责任公司”或“有限公司”字样。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、董事会(执行董事)、监事会(监事)、经理。
   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。
   (2)优势
   ①有限责任。由于拥有法人资格,天大的责任由法人承担,股东个人承担的责任仅仅以所出的股本为限,其他个人资产不受牵连,降低了个人投资风险。
   ②运行稳定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时,要求拥有完善的管理和财务制度,同时股东入股后不得抽回资金,这就在法律上保证了充裕的资金和健全的运行机制,不会因为个别股东的变故而使企业产生动荡。
   (3)劣势
   ①注册手续复杂、费用高。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过严格审查,费用比较高,主要是获取相关的注册文件和验资费用。
   ②税收较高。一方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,另一方面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   ③不能撤回资金,转让困难。股东一旦出资就不能撤回资金,股东只能享受收益,不能随便转让股本。
   ④信贷信誉不高,发展空间有限。
   根据统计,我国有2/3的企业采用公司的形式。如果考虑到综合成本与收益,一般营业额3万元以下可以选用个体工商户或独资企业;营业额3~10万元可以采用合伙企业;10~15万元,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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